12月21日,南京出让六合区2幅地块(G104地块、G105地块),总出让面积约8.4万方,起始总价12.7亿元!
六合雄州G104地块(居住、基层社区中心):经过16轮报价,地块触顶最高现价,现场摇号确定竞买人,预计成交总价4.6亿元,成交楼面价7466元/㎡。毛坯房最高限价16350元/㎡。
六合雄州G105地块(居住):经过34轮报价、历时2分钟,地块触顶最高现价,现场摇号确定竞买人,预计成交总价10.6亿元,成交楼面价9639元/㎡。毛坯房最高限价19900元/㎡。
NO.2020G104地块出让条件:
(1)B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,可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0342.1平方米,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、文化活动室、体育活动站、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、社区警务室、居家养老服务站、公厕公共配套设施(建筑面积共计不小于2410平方米),须由六合区政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,与住宅项目工程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,建成后移交六合区政府,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,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,由六合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。社区中心剩余建筑面积可用于建设社区商业,可销售、转让。
(2)该地块按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方式出让,所建普通商品住宅(毛坯)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6350元/平方米(装修价格另行核定),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%(装修价格另行核定)。
(3)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 100%,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%,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%,住宅建筑100%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。本规划条件中的“容积率”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(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)。
NO.2020G105地块出让条件:
(1)该地块按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方式出让,所建普通商品住宅(毛坯)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9900元/平方米(装修价格另行核定),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%(装修价格另行核定)。
(2)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%,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50%,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40%,住宅建筑100%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。本规划条件中的“容积率”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(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)。
(1)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。
(2)A分区内可配建酒店式公寓,比例不超过A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%。
(3)A分区内需建设科技园区及配套服务设施和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,其中不低于1万5千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,建成后由竞得人自持不得转让、不得销售。A分区可销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A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%。
(4)地块内须建设公用开关站一座,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(不计入容积率面积),外形尺寸14米*8.5米,净高度不低于3.6米。开关站由竞得人负责建设,建设完工后无偿交由江北新区供电分公司统一管理、运营和维护。
(5)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%,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%,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%,住宅应100%实行全装修成品住房交付,地块规划条件中的“容积率”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(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)。地块内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。
(6)根据“双限”要求,该地块所建普通商品住宅(毛坯)销售均价不得超过32000元/平方米,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%(装修价格另行核定)。
(7)该地块内因建筑业态较多,自持比例较大,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。
(8)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,须与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《地块投资发展协议》,并接受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。
(1)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%,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%,住宅应100%实行全装修成品住房交付,地块规划条件中的“容积率”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(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)。地块内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。
(2)地块高度下限50米仅限于住宅建筑。
(3)该地块按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方式出让,所建普通商品住宅(毛坯)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8500元/平方米(装修价格另行核定),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%(装修价格另行核定)。
(1)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%,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%,住宅应100%实行全装修成品住房交付,地块规划条件中的“容积率”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(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)。地块内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。
(2)该地块按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方式出让,所建普通商品住宅(毛坯)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8500元/平方米(装修价格另行核定),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%(装修价格另行核定)。